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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4文章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汞溴红溶液等34个药品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目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2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32号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