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南方所”)2020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监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应聘者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应聘办公室储备干部岗位,具有满足相应岗位特殊条件要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应聘办公室储备干部(人事岗位)最多不能超过40周岁;
9.应聘人员应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单位、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单位、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应聘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规定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8.不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南方所官网(http://www.smei.net.cn),下载《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下午17:00。
3.报名方式:
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nfshr888@126.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南方所-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南方所-01-张三-硕士研究生-社会在职人员”。
12月10日(暂定),将在南方所官网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基本条件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12月15日上午,组织资格审查(暂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再确定或调整方式,具体时间、方式将在我单位网站另行通知)。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不正确者视为无效申请。
3.报名与资格审查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为方便与报名人员保持联系,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通讯不畅,责任由报名人承担。
5.谢绝来人来访。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必要情况下,考试方式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作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包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规则等)将在本单位官网另行发布公告。
(一)笔试
笔试时间:12月15日下午(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官网公告,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12月25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作为考察和体检对象,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可同时考察。考察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对该岗位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和组织体检,但不能依次递补。考察或体检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官网公布,同时电话通知。
因应聘人员所在单位不配合考察导致超过考察规定时间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工作并办理完成各项入职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人员聘用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886809,37886789。
监督电话:(020)3788660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