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2026年第53号)

发布时间:2026-06-03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优化《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等相关文件,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现予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2021年第6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

         

国家药监局

2026年5月29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3号公告附件.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主办
版权所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塔6楼 邮编:510080 值班电话:020-37886766
备案号:粤ICP备17121623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921号